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满期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等待期后,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之前身故,我们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两项金额具体如下: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英大附加康爱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英大附加康爱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现金价值之和。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之后身故,我们按下列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三项金额具体如下: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英大附加康爱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的160%;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英大附加康爱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现金价值之和;
3.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若我们已根据本合同附加的“英大附加康爱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英大附加康爱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同时终止,且不再给付本合同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中的任何一项。
本合同中提及的“累计已交纳保险费”按照应给付相应保险金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险费和保险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期间年数)计算。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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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满期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等待期后,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两项金额具体如下: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英大附加康爱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英大附加康爱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现金价值之和。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之后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三项金额具体如下: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英大附加康爱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的160%;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英大附加康爱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现金价值之和; 3.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基本保险金额。 合同的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若保险公司已根据合同附加的“英大附加康爱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及其附加合同“英大附加康爱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同时终止,且不再给付合同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中的任何一项。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恐怖活动;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同时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之日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同时终止,我们退还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之日的现金价值。